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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旅馆可自开增值税专票

更新时间:2016-11-22 13:46:44点击次数:141次字号:T|T

号外!个体户旅馆可自开增值税专票

    据悉,今年8月1日起,税务总局在全国91个城市开展了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此次扩围将惠及全国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为进一步明确有关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简化便民办税流程,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将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原来的91个城市扩大至全国,纳税人无需往返办税大厅代开发票,实现办税“少跑腿”。

    公告进一步明晰了部分政策的执行口径,如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发包方从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按照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日期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无论以长租或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均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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